4月16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会议要求,研究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狄承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建设、推进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人大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纪律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严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狠抓纪律建设,严格纪律执行;要把学习教育与推动人大工作结合起来,使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人大工作的有效举措,确保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和机关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学习教育有力有序开展。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全体党员干部要真正投入、全心参与。要注重学习质效。认真落实县委提出的“4+2”学习模式、“六个一”活动载体等举措要求,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学习,确保学习教育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党纪党规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要强化自查自纠。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认真落实好自查自纠活动,让党员干部在活动中看到自身在遵规守纪方面还存在的不足和隐患,深化对党纪党规的理解和运用,提升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决定工作,强化监督工作,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还通过了《嵊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在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