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普法主体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振海,副主任陈忠祥、李锡年、潘浙海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各室委主任、县人大法制委成员及县普法办、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普法办和八家成员单位分别汇报了各自单位的普法成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同时,与会人员围绕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设想进行了交流。
通过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周振海充分肯定了各普法成员单位的工作成绩,认为各单位态度认真、工作务实,普法工作有组织、有内容、有举措、有成效,很好地推动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周振海指出,通过回顾和设想,有利于各普法成员单位及时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效,面对存在的问题促使各单位在下一阶段予以重视,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下步工作,周振海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树立法治宣传教育意识。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依法治国作出了非常全面、非常深刻和非常具体的论述,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切实履行起普法主体责任,在落实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要积极承担起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浓厚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二要正确对待并积极处理当前存在的问题。针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普法责任制落实尚不到位、普法工作手段单一影响面不广、部门联动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要积极作为、努力破解。
三要找准切入点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通过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打造全面科学的普法平台、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和创新普法工作手段等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同时,人大常委会将继续通过不同的形式予以监督,共同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