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嵊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民政局局长乌海鸣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始终围绕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通过健全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加快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养老服务管理模式、注重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等,我县养老服务总体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整体发展速度较慢、区域布局不均衡,规模较小、服务形式单一、市场化程度不高,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与当前我县老龄化的紧迫形势和养老服务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针对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完善支持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统筹做好各项政策有效衔接,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作用,健全齐抓共管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全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服务工作的重点在居家和社区养老。一要以编制全县“十四五”规划为契机,编制好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并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二要依法实施好《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对照《条例》规定的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服务机构的培育和监管、人才队伍建设、财政保障等条款,认真开展检查,针对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抓实整改完善,推动法规全面实施。三要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拓展购买服务项目内容,提质升级村(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的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嵌入式”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营,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和功能。一要加大投入保障力度。要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口增长情况,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增加养老公共服务投入,提高保障水平。二要组织实施好适老化智慧化改造。抓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实施困难老人家庭免费适老化改造工程,扩大改造的覆盖面。三要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继续着力推进“公建民营”管理模式,提高效率;支持社会力量办养老,有选择地引入、扶持实力强、服务好、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运营团队,打造适合海岛实际发展需要的、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四要简化审批手续,打通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发展的“绿色通道”,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五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其规范运行。
四、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一要发挥公办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坚持其公益属性,重点为低保、低保边缘户、经济困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二要关注重点人群养老需求。聚焦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推进养老机构结构性调整,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三要加快发展智慧养老。积极对接“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全县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实现县、乡镇和社区(村)三级联网,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四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监管力量。加大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健全完善职业教育和在职教育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养老护理员队伍培养。完善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工作业绩、服务态度等因素与薪酬挂钩机制,吸引专业人才加入。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入职奖补政策,提升职业荣誉感、获得感。逐步充实、加强基层养老工作力量,稳定人员队伍,提高养老服务指导和监管水平。五要推进养老和慈善事业相结合,鼓励开展募捐、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敬老助老公益慈善活动。
请县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1年12月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附件:关于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附件:
关于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
2021年9月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全面了解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对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所带来的挑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监督工作安排,社会建设工委从7月份起,在潘浙海和金峰两位副主任的分别带领下,组织县人大社会委委员、部分人大代表,通过督办代表重点建议、实地视察调研等形式听取相关部门和乡镇汇报、现场察看询问和座谈交流等,同时要求未实地调查到的乡镇人大主席团上报自查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县户籍人口7.34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9万人,占户籍人口比重为33.97%;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76万人,占户籍人口比重为24.17%;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3209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2.86%;我县的老龄化程度大大高于同期的全省及全市水平,已达到深度老龄化,步入了老龄化的“高压时代”,养老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二、工作成效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始终围绕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通过健全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加快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养老服务管理模式、注重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等,我县养老服务总体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政策引领,养老服务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县近年来先后编制了《嵊泗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了《嵊泗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对机构场所建设、管理运营、政府购买服务、从业人员岗位补助等资金补助类政策作出规定,对民营企业开办养老机构的各类扶持和支持政策等予以明确,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为我县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规划落实,服务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深入实施“美丽群岛,幸福养老”工程,全县基本建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县、乡镇、村三级机构布局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县共有县属福利院2家,单独设立的乡镇敬老院4家,乡镇和村兼合的养老院(托老所)6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6家,老年食堂15家。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539张,其中护理床位242张。到2020年底,我县7个乡镇全部创建成省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为全省首个乡镇全覆盖的县。
(三)模式创新,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在医养结合方面,通过推进“医中有养”模式,今年8月份经县卫健部门验收合格,以“公建民营”方式运营的青沙海阳福利院护理院将于10月份运行,为我县养老机构今后开展医养结合提供样本;通过“医养签约”模式,在5个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置签约医生工作室,推进签约服务工作,为老年人提供约定的医疗和护理等服务。在居家养老方面,城区在菜园镇丽晶苑小区建设城市“嵌入式”养老服务站将于9月份完成并实施试点运营。渔农村在巩固绿华、壁下、滩浒等偏远海岛“守护夕阳”政府购买为老服务活动成效的基础上,今年完成了“绿华幸福驿家”的建设并运营,为偏远海岛的老人提供养老“集成式”服务。在对外协作方面,积极响应省民政厅组织的养老服务区域协作行动,组织承接“海岛支老,一起安好”工作。来自杭州、嘉兴知名养老企业、机构的10名支老队员分别到我县嵊山、洋山、黄龙、枸杞、花鸟等悬水离岛乡镇,提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高超的护理技能。
(四)要素支撑,养老服务保障进一步到位。在资金投入方面,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的整合统筹和管理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留存部分按不低于55%的比例用于养老服务,积极对接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等,通过募捐筹措资金,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长效运行。在机构建设方面,投资290万建设县失能失智照护中心(县残疾人托养中心),该工程即将完工并计划于10月份投入运营;利用原县中心福利院旧址加以整修,建设规模为一次性能供50人参训集中性场所的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在团队培育方面,针对我县受海岛区位现状影响致使外来养老服务企业难以引进的困局,于去年5月份经登记注册,成立了“嵊泗怡乐为老服务中心”民非企业,同时在五龙乡黄沙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试点,实施效果较为明显,为全县居家养老社会化运营提供可借鉴方案。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在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养老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整体发展速度较慢、区域布局不均衡,规模较小、服务形式单一、市场化程度不高,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与当前我县老龄化的紧迫形式和养老服务需求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养老服务制度仍需完善。目前我县涉及养老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大多出台于2014年前后,随着养老形势的日趋严峻和养老服务业的不断发展,急需跟进完善相关养老服务政策,同时跟进落实政策的评估监督措施。如在医养结合业务开展的同时应建立相应的财政支持和医保支付政策;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还不够充分,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执行还不够到位;在推进养老产业发展方面收效还不明显等。
(二)养老服务设施急需提升。一是养老机构床位供需矛盾突出。床位总量依然不足,全县每千名老年人仅有社会养老床位22张,低于“十三五”规划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45张的要求;由于我县海岛的地域特点及实际情况,养老机构布局不均衡,养老床位供给结构失衡,部分乡镇的养老机构供不应求,以接收“五保”和“三无”老人为主,入住率高,依然是一床难求,而部分乡镇和海阳福利院供大于求,空置率过高,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从全县总体数据来看,护理型床位只占比45%,还未达到50%以上的规划要求,尤其是乡镇养老机构设置的护理型床位占比较低,未能满足老年人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二是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施功能单一。绝大多数服务内容仅停留在洗衣送饭、打扫卫生、聊天作伴等,而居家照护、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娱活动等多元化的服务产品提供则十分匮乏,服务的精准化、多元化、品质化有待提升。
(三)养老保障机制还需健全。一是财政资金投入还需加大。目前,各乡镇敬老院及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属于公益性设施,除基本建设资金及少量的运营经费得到财政补助外,其日常开支均由乡镇和村(社区)自负,运营资金来源少,市场化程度低,运作比较困难,如要扶持做大、提升服务功能,亟需加大县级财政的支持力度。二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医养资源结合不够。区域卫生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未充分融合,“以养减医、以医助养”让老年人足不出户便可得到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还难以普及。三是养老信息服务平台的智慧化程度不高。老年人目前使用的智能化设备“一键通”呼叫器,部分功能无法实现,需要的服务无法提供,难以满足所有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养老+互联网”平台急需升级改造。
(四)居家照料服务急需改进。一是居家养老服务规模不大,内容较单一,社会影响力不足,标准化、规范化运行还存在较大困难。二是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普遍存在人员流动率高、劳动强度高、年龄高和工资收入低、社会地位低、文化程度低的“三高三低”情况。在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中,专业技能不强、人员来源缺乏更是突出。三是政府补助有限,缺乏统一的规范和管理机制,养老服务志愿者、社工仅凭热情和自由时间去提供养老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都是阶段性、临时性的,缺乏长期运行的制度保证。四是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居家老人直接获得感不强。对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了解还不够全面,养老上门服务项目由政府购买委托第三方执行,部分被服务对象对上门提供养老服务的认同度、接受度不高。
四、意见建议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我们嵊泗要结合实际,找差距、补短板,持续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养康养深度结合,推动养老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为我县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海岛养老“样板”。
(一)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一是修订完善我县养老服务政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养老服务职责,尤其是涉及多部门的交叉、重叠职能。二是强化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三是着手制定《嵊泗县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谋划并稳步实施好未来我县三年、五年的养老服务和老龄事业发展。四是落实我县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加大财政投入,加强部门配合,解决好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问题。五是加大宣传和引导,通过开展“敬老月”尊老敬老主题活动,帮扶空巢老人、敬老典型评比等,大兴孝道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养老氛围。
(二)做优做实居家养老服务。一是科学统筹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配置需求和空间布局,加快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形成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空间布局,满足96%以上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二是加快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标准化、规范化运行的相关制度,排摸掌握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发挥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作用。三是整合资源,增加设施设备的投入,提质升级村(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的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嵌入式”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营,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四是加大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力度,提量扩面对老年人的生活环境进行安全性、无障碍的适老化改造。五是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加强再就业培训,“以老养老”从事老年人力所能及的工作。
(三)做大做强机构养老服务。一是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坚持其公益属性。二是协调各部门出台切实可行的养老服务机构审批细则,完善公建民营招投标规范化流程,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服务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标准和规范体系,并加强监管。三是建立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加快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红黑名单”管理。
(四)推进医养康养深度结合。一是充分挖掘现有医疗资源开展养老服务,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逐步完善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效,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机制,促进渔农村、城市社区的医养结合。二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互补,推进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将符合定点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三是着眼于老年人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需求,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并根据服务频次和工作量给予一定巡诊服务补助。
(五)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落实养老服务人员入职奖补政策,吸引更多专业人才投身养老事业。二是加大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家庭照护者培训,重点做好各类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和养老服务领军人才培育,推行持证上岗、职业技能鉴定,打造素质高、本土化、专业化、年轻化的养老服务人员队伍。三是加快实施县级养老护理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出台优惠政策定向开展人才培养,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开设老年康复护理专业课程等。四是扶持和发展各类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完善养老服务志愿者、社工队伍管理,建立养老服务志愿者、社工等人员注册登记、学习培训、资金保障和激励等制度,推动志愿者服务规范化,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养老服务领域的积极作用。
(六)提升智慧养老服务能力。一是加强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形成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提高办学水平,满足老年人增长知识、丰富生活、促进健康、服务社会需求。二是建设兼具数据地图分布、养老服务需求、数据分析等功能的智慧综合养老服务平台。全面掌握老人基本信息、分布和养老设施分布信息,对养老服务中心、村级照料中心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行智能化监管。三是积极对接“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保、医保、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的对接,提升养老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强化精细精准管理,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精准化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