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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

关于2021年度嵊泗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 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量:

(2022年5月25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宋晖向县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嵊泗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在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全县环境质量状态稳步提升,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良好。但由于我县环境容量较小,生态承载力弱,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并不牢固,生态环保工作的任务依然艰巨与繁重,主要体现在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尚未健全、水源地保护与水质安全任重道远、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形势错综复杂、相关设施设备遗留问题亟待解决等方面。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立县首位战略意识,坚守生态底线,把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建设两美嵊泗统筹起来,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委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质性落地见效。要修订细化《县属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试行)》,压实部门和乡镇主体责任,不断健全上下联动的问题巡查、发现、反馈、协调、处置、评价等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导向清晰、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生态环保格局。

二、注重规划引领,坚持科学发展。要贯彻落实《嵊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舟山市嵊泗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时代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水平推进美丽嵊泗建设规划纲要2020—2035)》,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为导向,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为依据,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修编,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综合保护和整治修复,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整体质量。要以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为导向,抓紧实施碳达峰八大行动计划,加速推动传统行业生态化转型,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全面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三、强化问题导向,回应民生关切。要以“无废城市”创建为契机,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清废治塑行动,加大餐饮油烟、建筑扬尘、小区噪声、停车占绿、工程毁绿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污染微破环行为的执法监管,全面巩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基础。要加强水源地保护及周边环境动态监测,提升联合执法效率,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快推进大陆引水项目,形成本地水源、大陆引水、海水淡化三路混合供水模式,稳定本岛水源供应。以“污水零直排”为重点,持续推进城乡污水管网和渔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提高污水处理效率。要加大海漂垃圾整治力度,强化渔船排污管控,完善岛礁资源保护工作机制,推动近海海域海洋生态质量稳定提升。要尽快制定实施磨石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方案,有效解决该处土壤污染隐患。

四、提升法治素养,依法行政监督。要进一步落实县乡(镇)两级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性报告制度及专项性报告制度,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要加快嵊泗县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围绕环境敏感区和马迹山等重点监管区域科学布点监测,加强监测数据在生态环境监督和执法中的应用,增强环境质量感知力,提高科学性和精准性。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部门间联动衔接,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要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作用,推进刑事民事立体追责,实现教育惩戒与环境修复并重目的。

请县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2年7月30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