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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大“六步工作法”常态监督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浙江人大 发布时间:2021-09-10 点击量:

本网讯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以依法行政为关键内容,注重政府全面履职与各执法机关点位执法的有机结合,在阶段性实施综合监督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上,每年常态选择1至2个执法项目或执法单位,听取审议执法专项报告,形成常态运行“六步工作法”,串起人大监督推动行政执法的闭环监督链。

  第一步:每年第四季度开展一次综合调研,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会同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以当年度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院行政诉讼、政府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检察院法律监督的结果为重点,梳理汇总共性、个性问题与相应的执法事项、执法机关。

  第二步:组织召开“推进依法行政联席会议” ,从执法层面作出重点分析,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分管领导及相应职能条线参加,调研发现问题相对应的行政执法机关点名参加,明确要求派部门法制机构和熟悉执法业务的负责人参加,针对汇总的集中问题,从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站位、司法局的执法监督站位、行政机关的执法站位,分别听取案件评析、对问题的看法,共同分析产生原因和破解方法。

  第三步:根据前两道环节的情况,提出下一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具体执法事项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建议,经每年年底年初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议沟通,再经主任会议同意后,列入下一年的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的议题。

  第四步:在次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前,提出监督方案,统一监督着力点,明确监督重点内容和细项分解,以及自查报告的要求,对确定执法事项和执法机关开展针对性调研,一是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二是针对性掌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接受法律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情况;三是组织第三方——人大法律监督专家库成员抽查这2家的部分案件提出评查清单;四是设计制作社会类、执法类两套问卷,向全社会、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分别开展问卷调查;五是交办人大街道工委开展区域内执法调研。

  第五步:把关执法专项报告,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报告提前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对标方案明确的报告内容、报告结构要求、必报要件到位与否等,经预审通过后,连同人大的调研报告、交办街道工委的区域监督情况报告,向主任会议汇报,根据要求再作修改完善后提交。

  第六步: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专项执法情况报告,同步运行人大监督通用场景,会议现场接入与执法相关的应用场景和可视化执法情况,以“现场督现场”的方式助力专项审议,会议进一步形成对行政机关的审议意见和整改清单,并以点推面,形成对市政府法治建设总体全局层面的审议意见,实行会后按清单逐项跟跟踪整改直至销号。